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制度

时间:2014/3/13 11:15:00

    一、心理危机干预预警及报告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
    1.心理健康工作室要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重点关注学生档案和危机对象档案。
    2.各系室要建立明确的危机报告制度和顺畅的报告渠道。
    3.心理健康工作室要设立心理咨询热线电话,心理咨询热线要承担心理危机干预热线的职责。
    4.心理危机事件发生或终止后要及时填写报告单。
    二、责任追究制度
    心理危机事件不是仅凭主观工作努力就可以避免的,但是因主观不作为而导致的心理危机事件,视情况应对主管领导或当事人追究责任。
    1.因工作制度不落实、保障不力而导致的危机事件发生,将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2.接到危机报告没有及时上报或没有布置干预工作而导致危机事件发生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在危机事件处理过程中,因不服从协调部门指挥,不配合工作或不及时到达现场等原因延误干预时机而导致危机事件发生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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