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危机干预的基本流程

时间:2014/3/13 11:12:00

        我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基本流程是:危机对象的筛选、危机对象的跟踪管理和心理辅导、危机苗头的发现和确认、危机干预的具体实施、危机事件的善后处理。 
        一、危机对象的筛选,是指在新生入学后利用专业心理量表开展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在普查的基础上,每学年通过访谈进行一场补充筛查,对普查和补充筛查中发现的心理问题严重、有自杀倾向或有精神疾病倾向的学生,要及时通报学校、系室领导并建立危机预警对象的《重点关注学生档案》。 
        二、危机对象的跟踪管理和心理辅导,是指对于各系筛查出来的危机对象要重点关注,其学习和生活中的重大事故要及时掌握并记录在案,其所在各系要注意为其营造关心友爱的学习、生活氛围,心理健康工作室要为其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或有针对性的心理咨询。
        三、心理危机苗头的发现和确认,是指当接到心理危机报告后心理健康工作室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当事人的心理危机程度进行评估或对精神疾病情况进行诊断,提出心理危机干预的建议方案报领导小组决策。对于即将或正在发生的心理危机事件,心理健康工作室、学生处、各系等相关部门领导应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危机干预工作,同时对危机起因、发展后果进行评估。
        四、危机干预的具体实施,包括果断采取技术、行政或物质措施阻止危机发生、对心理危机者进行紧急疏导、调动社会支持系统配合工作、危机事件现场的相关处置等。对危机事件的具体干预过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始终亲自指挥和协调。 
        五、危机事件的善后处理,包括家属接待与疏导、指定专人对学校内外通报相关情况、对相关学生开展心理疏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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