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时间:2014/3/13 9:36:00

1、有良好的班风。形成团结互助、健康向上、勇于创新、勤奋学习、恪守诚信、讲求文明的良好风气,全体成员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无作弊等违规违纪现象,学习成绩良好;学生违法率为0,流失率低于5%。

2、有同学信赖的学生干部集体。班委会、团支部在班级中能起到核心作用,全班形成一个团结友爱的集体。学生干部责任感强、踏实务实、团结进取、率先垂范,能团结、凝聚、引领广大同学,创造性的开展集体活动,能脚踏实地服务奉献广大同学,出色完成集体建设任务,战斗力强、群众威信高,工作成绩突出。

3、有特色突出的集体活动。集体中开展的各项健康、有益、旨在提高全体成员集体主义思想和综合素质的思想教育、技能锻炼、社会实践、文娱体育等项活动,能充分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满足同学们成长成才的内在需求。集体活动丰富多彩,特色突出,效果显著。

4、有负责任的班主任。责任心强,工作具有创新性和连续性。方法得当,自身素质高,对集体工作确实起到指导和促进作用。

5、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制度健全、管理科学、纪律严明、奖惩得当。

6、学年内总量化稳居学校前20名。

备注:评选比原则为本系班级总数的10%,四舍五入;本系内部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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