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职业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时间:2014/3/11 15:45:00

30、仪表端庄、大方、打扮得体、头发干净整齐,男生不留长发,不留胡须,女生不烫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不留长指甲;遇有纹身学生,劝其去除,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31、自觉佩戴校徽、团徽或学生胸卡,主动接受学校精神风貌日检查及相关检查。

十三、举止和礼节

32、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谦虚礼让,尊老爱幼,尊重妇女,扶残助弱。

33、讲究文明、勤洗澡、勤换衣。自己衣被自己洗,不随地吐痰,不向楼道、楼下倒水,保持宿舍和教室的卫生和整洁。

34、自己遵守社会公德、公共秩序,乘车主动购票,不抢座位,主动为老弱病残者让座。

35、爱护公物及文物古迹,保持公共场所的整洁,不乱涂乱写,不折枝摘花。

36、养成拾金不昧的高尚品德,未经许可不动用他人的钱财物品,不私折他人的信件,不翻阅他人的日记,进入他人房间要先敲门。

37、尊重父母意见,听从父母教导,体贴帮助长辈,经常向父母汇报在校思想、学习、生活情况。

38、参加集会、演出和比赛,要整队入场,遵守秩序,不吹口哨,不鼓倒掌,不喝倒彩。

39、同学相互尊重,正常交往,不叫侮辱性绰号,不欺侮同学,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40、尊敬师长,遇见教师主动问好,进入领导、教师办公室先报告或敲门,经允许后方可进入。师长进学生宿舍,学生应起立以示欢迎。

41、维护学校利益,爱护学校荣誉,不做任何有损学校名誉的事,对来宾要以礼相待。

十四、遵纪守法

42、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增强组织纪律观念。

43、懂法守法,主持正义,见义勇为,对违反社会公德的现象和行为进行劝阻、举报,对违法犯罪行为敢于斗争。

44、在教师的指导下认真学习,遵守考场纪律,不作弊。

十五、寒暑假和毕业离校

45、学期结束前,认真做好教室、宿舍和环境卫生的清洁工作,移交财产,关锁门窗。

46、认真看书学习,关心国内外大事,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家务劳动,认真撰写调查报告,保质保量完成假期作业。

47、学生毕业按规定办理离校手续,文明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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