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大课堂教学规范(试行)

时间:2012/1/16 11:06:00

    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是学校教学的基本形式。为使任课教师在了解教学计划、熟悉教学大纲、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的基础上,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特制定本教学规范。

对教师的课堂教学提出以下基本要求:

一、教学态度要求:

教学态度端正。服装整洁、仪表大方,用普通话讲述、语言文明规范,尊重学生、注意礼节。遵守学校的课堂纪律规则,上课时不得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情,不接、打手机。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不随便调课、不随便请人代课。准备好该课程的教案,并能认真做好教学记录。

二、教学目的要求:

教学目的明确。依据教学大纲,加强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教学。全面考虑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智能开发与思想教育的有机结合。贯彻教书育人、管教管导原则。

三、教学内容要求:

教学内容准确。对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的讲解力求准确无误,确保讲授内容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思想性,能处理好知识体系中的重点、难点并贯穿到课堂教学的各个方面,使本次讲授成为有机的、相对完整的段落,对学生的学习有一定的指导性和启发性。教学内容能反映或联系学科发展的新思路、新成果。

四、教学方法要求:

教学方法恰当。以教学目的要求为依据,以适应本课程内容和教学对象的实际为前提,注重教学模式的改革。以符合高等教育教学规律为准则,积极采用启发式教学、案例教学、问题教学等方法,能够运用相关的现代化教学媒体和资源,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教学结构要求:

教学结构紧凑。教学环节疏密得当、和谐统一,教学节奏把握恰当、时间控制合理。

六、教学艺术要求:

教学艺术性强。讲究讲课艺术,力求做到语言清晰、准确、精练、生动、深入浅出、条理清楚;重、难点突出,逻辑严密;板书布局合理,工整有序。使讲课有感染力,使教与学形成良好的互动。

    七、本规范的解释权在教务处。

    八、本规范自2005年 9 月 1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