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学管理工作,更好地适应新时期职业教育发展对教学改革的要求,本着不断提高教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依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一、教学文件管理
教学文件主要是指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教学实施方案、课程标准、课程设计、教师学期授课计划。
(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实现培养目标和保证教学质量的规范性文件,是编制教学实施方案、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的重要依据。由专业系室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行业部门统一制定和颁发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教务处、学生处、职业指导办公室、督导室会同专业系室、企业与教育部门专家进行修订,报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核、校长办公会审议后确定并执行。
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学生入学年级为单位进行编制,一经确定,必须认真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如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行业企业与生源状况变化确需调整,则按上一条执行。
(二)专业教学实施方案
1.专业教学实施方案是专业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教学文件,并结合就业岗位标准和学校、专业实际情况而制定的专业教学的指导性文件。教务处、职业指导办公室、督导室会同专业系室、企业与教育部门专家进行修订,报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核、校长办公会审议后确定并执行。
2.专业教学实施方案以学生入学年级为单位进行编制,是教学管理、教学督导、教学质量监控的依据,一经确定,必须认真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如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行业企业与生源状况变化确需调整,则按上一条执行。
(三)课程标准
1.课程标准是以纲要形式确定各课程教学内容、教学要求的重要教学文件,是落实教学实施方案的具体体现,是教师进行教学的基本依据。各类课程均需制定详实可行的课程标准。
2.各专业应积极采用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通用课程标准。无通用课程标准,或在课时、教学内容、教学要求等方面需做较大调整的课程,应由专业在社会调研的基础上,根据社会需求,按照专业教学实施方案规定的培养目标、培养要求、教学时数和课程标准的统一体例自行编写课程标准,由系室组织讨论,经教务处审核,教学主管副校长审批后执行。
3.专业系室必须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各课程标准,了解本专业所有课程教学内容。任课教师必须认真按照课程标准组织教学,及时补充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对课程标准的个别调整,任课教师需提前写出书面申请,专业系室同意后,经教务处批准执行。
4.课程标准要及时修订,以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各专业系室应先提出修改建议。由教务处组织相关部门与人员对课程标准进行论证、修改,经教务处审核、教学主管副校长审批后执行。
(四)课程设计
1.专业课课程设计是以课程标准为依据,根据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的需要,用一定载体展开教学内容的实施课程教学的文件。是落实课程标准的具体体现,是教师进行教学的重要依据。各类专业课程均应按照新一轮课改要求进行课程设计。
2.课程设计由专业系室组织教师根据学校与专业实际、区域经济发展状况,企业工作要求进行设计编写,由专业系室组织讨论、修订,经教务处审核,教学主管副校长审批后执行。
3.课程设计的调整,由任课教师提出修改意见,专业系室组织人员进行论证,系主任审核,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五)授课计划
1.授课计划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标准、课程设计,结合实际,在研读教材、了解学生情况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的格式编写。授课计划一般按学期编制,是学校进行教学检查、评价课堂教学质量的依据之一。
2.授课计划由学科组长审核,报教务处备案。对授课计划执行情况,专业系室、教务处要在教学检查及听课过程中随机抽查。
二、课堂教学管理
本规范所指课堂教学不仅包括在教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操场、篮球场等场所进行的教学,还包括在实验室、实训室、实训基地等场所进行的实践教学。
(一)备课
备课是教师完成课前教学设计,进而顺利完成教学任务的关键。
1.备课应备课标、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备学法、备教具、备设备、备社会,即根据课程标准、课程设计要求和专业特点,按照教学原则,结合学生实际,确定重点、难点以及教学项目(任务),实现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的方法,并合理选择教具、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设计教学程序及时间安排。
2.教师应根据授课计划,按照学校要求的格式,认真撰写教案。在学期开课前必须备有二周以上的教案,学期中应提前写好一周教案。不准无教案或沿用过时的旧教案上课。
3.教案要学科组长审查签字后使用。教务处应定期检查教师教案。
4.鼓励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制作多媒体课件。
(二)课堂教学实施
1.总体要求是:教态端庄,仪表得体,师生互动,气氛热烈;目标准确,任务合理,能力先行,落实“双主”;内容科学,重点突出,媒体恰当,操作规范;层次清晰,语言精炼,板书适宜,张弛有度。
2.任课教师必须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能力为本位”的教育思想,科学、合理、民主、和谐地组织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方法,采取“教、学、做合一”的方式展开教学内容,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
3.在加强专业能力培养教学的同时,要特别重视对学生进行关键能力的培养,注重安全教育、德育渗透和职业指导。
4.任课教师要认真遵守课堂教学常规,加强课堂管理,保证教学有序。
5.实践教学应具备完整、清晰的指导材料(如实训手册、实训教材)。任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加强安全教育,注重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与提高。并根据不同形式实践教学的需要,拟定相应的任务书、工作页、实验报告、实习报告等。教师对任务书等要认真批改、评分和小结。
6.专业系室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职业资格鉴定。
(三)课后作业
课后作业是课堂教学的延续,是巩固、提高和检查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一般包括预习或复习教材,阅读有关的课外书籍,完成书面作业、口头作业和技能操作练习等。
1.作业内容应符合教学目标要求和学科(专业)特点,理论联系实际,基础性能力训练与提高性能力训练相结合,逻辑思维性训练与直观操作性训练相结合。作业(课业)要贴近工作、生活实际,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综合性;份量适度、难度适当并呈梯度分布;各科教师布置寒暑假作业时,应相互联系、协调。
2.任课教师对布置的作业应预先试做,及时批改。原则上要求全收全改,并有批改记录和成绩记载。对作业中的普遍性错误要集中讲评,不合格作业要订正或退回重做。
3.教务处、专业系室对教师批改作业要有明确的要求,每学期教师布置作业及批改情况至少抽查一次。
4.辅导答疑是课堂教学的一种辅助形式,也是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实行分类指导不可少的一环。教师应定期或不定期采用集中辅导、个别辅导等形式进行辅导答疑,也可组织学习小组等形式促进同学之间相互帮助。
5.任课教师可以组织学生进行社会调查。社会调查应经学科组长或系室主任批准,选题应结合专业特点,目的明确、典型实用。组织要严密、安排要合理,教师要组织学生深入实际掌握第一手资料,指导学生撰写调查报告,并认真进行考核评分。
(四)听课
听课是教师与教师间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有效途径,也是领导与教师间传递思想、形成共识、推进课改、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方法。面对新课程的实施,各级领导、教师要特别重视此项活动,保证听课效果。
1.领导、教师要按学校相关要求,完成听课任务,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并与被听课教师交换意见。
2.实行公开课、评优课、观摩课制度。各系室、学科组、教务处应定期开展教师公开课、评优课、观摩课活动,以更好地促进教师整体业务水平的提高。
(五)选修课
各专业可根据本专业实际安排选修课。选修课可以是与专业相关的,深化、拓宽知识和技能的课程;也可以是扩大学生知识面,培养、发展学生潜能和兴趣特长的课程。
1 .开设选修课的专业要在学期结束前一个月向教务处报送下学期选修课计划。开学初向学生公布选修课安排意见(课程名称、学分、主要内容、开课时间、开课时间、限选人数、选课时限),并依据本专业发展形势和就业趋向,结合学生个性特点,向学生提供选课指导。
2.学生应开学两周内随机选课,先来先得。选课结束后,人数不满20人的课程可以取消,但必须向学生公示并给学生补选或改选机会。开学一人月内,系室将各选修课学生名单打印稿交教务处,以便进行学分制系统维护。
3.任课教师要加强选修课的课堂考勤。凡缺课达三分之一者,应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教学行政管理
教学行政管理是指为保证日常教学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对事务性教学工作进行的管理。
(一)教学工作计划
教学工作计划分为学校教学工作计划、中层教学管理和研究机构工作计划和学科组工作计划。其内容主要包括学期教学工作目标、主要措施、重点工作、阶段性中心工作及其人员、时间、任务安排等。
1.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用以确定学校学年或学期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由教学主管副校长主持编制,开学前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由校长批准后于新学期开始时下达贯彻。
2.教务主任要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拟定本部门的学期工作计划。各专业系室主任、体育组与高职办公室负责任人应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务处工作计划结合本部门具体情况,将教学工作安排纳入到本部门学期工作计划中,经教学主管副校长审批后执行。
3、各学科组的学期工作计划由学科组长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教务处工作计划,结合本学科具体情况在开学后两周内制订,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4.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应对教学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经常进行检查,学期结束时由各计划拟定人对计划执行情况做出书面总结。
(二)校历
校历是学校安排教学工作和其他工作的基本依据,一般采用表格形式按学期编制。
1.校历的主要内容。学期及寒暑假起起讫时间;教学周数和考试周数及具体起讫时间;开学、注册、入学教育、军训、校运动会、毕业教育和法定节、假日的日期;其他全校性活动的日程等。
2.校历由教务处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和北京市相关要求,并参照日历编写,于开学前报请教学主管副校长审核同意后,经校长批准印发各部门执行。因特殊原因要延迟开学或减少教学周数,应事先征得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三)专业教学进程表
专业教学进程表是每学期本专业各班级教学活动的总体安排。
1.专业教学进程表按学期周次顺序排列,编排各班的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外出参观、技能竞赛、公益劳动、考试、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和假期等具体进程。
2.专业教学进程表由专业系室根据校历和各专业的教学实施方案编制。编制教学进程表要妥善处理好各教学环节的衔接、教学场所和人力的合理使用。
3.专业教学进程表应在每学期开始前一周编好,经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印发给相关教师。
4.专业教学进程表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要严格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应通过教务处,报主管教学副校长批准,提前通知各有关部门和教师执行。
(四)教学任务分配表
教学任务分配表是任课教师上课依据。
1.教务处应根据教学进程表、专业教学实施方案规定开设的课程,于上一个学期结束前一个月向专业系室、学科组下达教学任务。
2.专业系室、学科组应根据统筹兼顾、新老结合、择优安排、合理负荷等原则于上学期结束前两周把下一个学期任课教师的落实情况报教务处审核,报教学主管副校长批准。
3.教务处在开学前两周正式向各任课教师下达《教学任务书》,开学后制成各班教师任课一览表,印发各部门。
(五)课程表
课程表是学校每周教学工作和其它各项活动的日程安排。课程表包括全校总课程表、班级课程表、任课教师课程表。编排课程表应遵循职业教育教学组织原则,按照不同课程的认知规律、实验实习教学要求等要素合理设计,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和身心发展,有利于教学设施的充分使用,有利于教学质量和效益的提高。
1.课程表由教务处编制,经教务主任审定后执行。在学生上课前印发给各有关部门、班级、任课教师和班主任。
2.课程表一经公布,要严格执行。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必须预先提出变动要求,经教务管理部门做出安排,并向有关部门和班级下达调整通知。
(六)班级日志
由教务处备制,内容包括:授课日期、周次、节次、课程名称、授课教师、内容摘要、学生学习及出勤情况等。通常以班级为单位建立,是检查学生出勤情况、记载平时考核成绩、任课教师执行学期授课计划的原始记录。班级日志由系室收集,各类教学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妥善解决。跨班级的选修课可按专业教室建立教室日志。
四、教学设施管理
(一)实训室
1.实训室(含实验室,下同)由相应的专业系室统一管理,专人负责。专业系室具体负责实训室的规划、建设和安排实训(含实验,下同)教学任务。
2.专业系室应按学年或学期制定实训室工作计划,包括实训计划、设备材料使用计划以及实训开出率、仪器设备利用率等。
3.实训室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如实训操作规程、实训守则、实训情况记载,仪器设备采购、登记、保管、保养、赔偿、外借等制度,并认真执行。
4.专业系室应与校外有关行业(企业)联合,建立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校企双方应签定合同书或协议书,确立协作关系。实训期间应由校企双方指导教师共同商定实训计划书、任务书和指导书。制定实训考核方法,检验学生实训效果和质量。
(二)电化教学设施
电化教学设施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统一管理,负责建立健全购置、保管、使用、维修及教学音像资料的编审制作、管理等规章制度。搞好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完好率,提高利用率。
(三)体育设施
体育设施(不含体育馆)由体育组统一管理,专人负责。体育组应建立健全活动场所及器材的维修、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四)图书馆
1.图书馆由总务后勤处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建立借阅、阅览制度。
2.图书馆应设立藏书室、借阅室、阅览室、电子阅览室等,定时向师生开放,提高利用率。
3.应根据教学需要和专业特点,有计划地购置图书、音像资料,征订各种报刊杂志。文艺类和专业类图书、报刊资料比例要合理。
4.图书馆要及时进行图书编码,定期编制资料目录索引,提高图书资料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