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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本规程遵循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管理规律,坚持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坚持科学管理,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充分考虑学校的教学管理现状和实际需要,着重疏理学校教学管理的组织脉络,遵照精简高效,职责分明,运转协调,信息畅通的原则,建立“校长——教学副校长——教务、科研部门——基层管理”四级教学管理组织结构,优化管理系统整体目标和功能,实现教学管理资源的合理配置,逐步达到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教学质量,努力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
二、教学管理组织结构
    为保证教学管理政令畅通、高效有序,学校教学管理实行分层管理,校级是最高层,做出决策,全面协调,综合管理;中层的作用是执行最高层的决定,发挥部门的主动性,结合实际,做出安排;基层按学校和中层部门的工作计划进行具体实施。

 

三、各级管理组织职责


1.校长:全面负责学校教学工作。
2.教学副校长:受校长委托,主持学校日常教学工作,是学校教学管理的主要负责人,领导各教学管理部门,协调分管部门间的关系。其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市、区教委工作部署,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组织教学工作,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2)制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撰写教学工作,并及时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
(3)组织、实施、指导、开展课程改革。
(4)审定教务处、科研处、系(室)学科组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
(5)主持全校性教学工作会议,安排各种教学活动,组织教师业务学习、培训和教学经验交流活动,积极开展教育科研的实践活动与理论探索。
(6)协助校长制定并落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方案,协助学校选配好系主任。
(7)做好广大教师思想教育工作,检查教学规章制度的落实招待情况,对教师进行考核、评估、鉴定。
(8)抓好实训室、实验室的建设,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

二、教务(科研)处   主要职责

教务处是组织学校教学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在主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的教学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主持制订各项教学管理制度,经教学副校长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
(2)编制校历和课程总表。
(3)全面管理各项日常教务工作,掌握教学进程,组织全校性的教学质量检查,对每学期教学质量进行分析,负责教学资料统计工作。
(4)负责考试和补考的全面安排,管理全校学生学业成绩。根据学生学业成绩、考勤情况,审查并公布补考名单。提出升留级、毕业、结业、肄业学生名单;核实学分制的自修、免修、重修学生名单;核定调换专业学生应补修课程,报主管教学副校长批准。 
(5)组织召开教务例会和教研组长会议,全体教师教学工作会议和学生座谈会,布置、检查各项教学工作。
(6)组织全校性的教研活动和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对研究成果进行鉴定和推广应用。
(7)拟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培训计划,执行师资管理与考核制度,参与教师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积极开展以骨干教师为重点的全员培训,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实践能力和教学水平,培养一批高水平的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
(8)制定本部门的学年、学期,并做好工作总结。
(9)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思想政治教育,检查、考核部门内人员各项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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